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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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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1、 职业病危害评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指为建设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备设施与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技术服务。

公司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资质证书编号:(国)安职技字(2013)第A-0061号),可为冶金、建材、化工、石化及药、轻工、纺织、烟草加工制造业、机械、设备电器制造业、运输、仓储、科研、农林、公共服务业等领域,提供技术服务。

公司配套建设的理化实验室已获得天津市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现有实验室分析仪器及现场采(抽)样、检测设备160多台套,可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有害因素、粉尘,噪声等物理有害因素)的检测检验。

公司拥有30余名经验丰富、素质较高的评价技术队伍,可为用人单位提供专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职业卫生技术咨询服务。

服务项目:
??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2、业务知识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产业政策,从源头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识别、分析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从职业病防治角度评估建设项目的可行性,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提供必要的职业病危害防护对策和建议;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和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提供科学的技术依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等。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效果控制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是指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程度、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效果、健康影响等作出综合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目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识别建设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卫生补充措施;针对不同建设项目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特殊要求;同时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合理性,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及其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效果,辅助用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性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必要时还应对项目选址进行评价。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是指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产生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职业健康管理等进行综合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目的: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明确企业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结合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和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产生原因,对金矿开采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做出综合评价,并对可能造成劳动者职业健康损害的环节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和建议;?职业病危害价为卫生行政部门对生产单位的日常监督提供依据;?职业病危害评价为生产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治经费投入情况等。

通常采用的评价方法为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检测检验法、定量分级法等;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业务流程: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包括现场调查)→拟订评价方案→评价方案内审→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编制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修改报告→专家组长确认→提交报告

报告时间:在资料提供齐全的情况下,通常25~40个工作日可出具评价报告。

保密承诺:评价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4、委托方应提供的资料:

1、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及卫生审查认可书
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说明书
4、总平面布置图
5、车间平面布置图(含设备布置图、设备台数、型号)
6、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流程说明
7、原辅材料、中间产物、产品的用量及产量
8、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情况
9、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10、职业卫生管理台帐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12、其他相关资料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目的:通过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可以为企业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指导意见、技术依据;为职业健康检查提供技术参考意见;为企业防范和降低职业卫生风险,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为生产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的内容:明确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浓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

业务流程:接受委托→现场调查→拟订检测方案→现场采样/检测→实验室分析→编制检测报告→报告审核→报告签发。

报告时间:在完成现场采样后,10个工作日内。

保密承诺:检测报告仅提供给委托方和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也不作为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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